五歲的珍娜這一天過得很不如意。她想隨心所欲地做每一件事,但結果都恰與她所想要的相反。她爭鬧,但沒什麼用,賭氣或哭叫也都失效。最後,媽媽用一段珍娜曾讀過的經文來提醒她:「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,免得我得罪你。」(詩篇119篇11節)
對於這節經文,珍娜顯然曾放在心裡想過,因此她馬上回答:「可是,媽咪,它又不是說我一定不能犯罪,它只是說『免得』我得罪你呀!」
珍娜的話聽來熟悉,這樣的論調也常出現在我自己心裡。我們總是愛鑽漏洞,只要面臨某個不想遵守的命令時,就會遍尋哪兒有漏洞可鑽。
耶穌也和宗教領袖談過這個問題。這些宗教領袖自以為找到律法的漏洞(馬可福音7章1-13節)。他們藉口已將奉養父母的錢獻給上帝,而不肯奉養父母,其實就是不願意盡孝道。他們雖未明目張膽地悖逆上帝,但耶穌卻說祂不容許這樣的行為。
人一旦開始找漏洞鑽,就已不再順服了。JA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