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美國最高法院展開一場是否動用憲法限制髒話的辯論。聯邦通訊委員會以某一個全國性的廣播公司為例,這個公司容許兩位演藝人員在節目中使用兩句常用的髒話。廣播公司辯稱那髒話瞬間即逝,且不是露骨的色情字眼,不應該被處罰。有人則持反對意見,認為我們有責任保護孩子不聽那樣的言語。
無庸置疑,在以弗所教會,不會有能不能說髒話的爭議。保羅教導信徒,回應救贖恩典與證明自己因基督而生的方式之一,就是謹慎說話(4章29節)
保羅不希望他們照著過去的方式而活,不希望他們說毀壞、不健康、淫穢的話語,或是惡毒、毀謗的流言,以及任何會傷害別人、造成分裂的言論。他希望以弗所的信徒能在需要的時候,說幫助人、造就人的好話,叫聽見的人得益處。
身為耶穌基督的跟隨者,希望從我們的心與口湧出生命的泉源。也希望所有聽到我們話語的人都得到祝福。M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