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新約中,「款待」是基督徒生活中的一項印記。它列於教會領袖的特質之一(提摩太前書3章2節;提多書1章8節),且是耶穌賜給所有基督徒的誡命,要我們將款待當成表達愛的方式(羅馬書12章13節;彼得前書4章9節)。然而,款待本身的意義卻不僅是做一個好主人,打開家門招待客人而已。
在希臘文中「款待」的意思是「愛陌生人」。當保羅說到要「一味地款待」(羅馬書12章13節),他是在叫我們要渴望和那些有需要的人們建立關係。這不是個容易的任務。
作家盧雲將這任務比作:向那些在我們人生道路上遇到的人,伸出友誼之手。這些人也許是遠離了他們的文化、國家、朋友、家人,甚至是遠離了上帝。盧雲寫到:「因此,款待主要指的是營造一個自在的環境,讓陌生人能進來且變成朋友,而非敵人。款待不是要去改變人們,而是讓他們有機會去改變。」
不論我們住在家裡、大學宿舍、監獄牢房,或是在軍營中,我們都能展現自己對他人及基督的愛,來表示我們歡迎他們。款待就是接納有需要的人。DCM